高雄港區新聞網/港區浮潛竟攜帶魚槍!海巡眼尖查獲送辦 恐涉槍砲條例再挨罰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海巡署持續強化港區安全巡查,再度查獲違法案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永新安檢所執勤人員日前巡查時,憑藉豐富執勤經驗及敏銳觀察力,發現永新漁港港區有可疑活動,立即派員前往查處,當場查獲一名男子在港區浮潛時非法持有魚槍,全案依法移送偵辦。

海巡巡查發現異狀 港區查獲非法持有魚槍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表示,永新安檢所同仁於115年7月13日下午6時許執行港區巡查勤務時,發現永新漁港港區出現異常活動,立即前往查緝。

經現場查證,查獲簡姓男子於港區從事浮潛活動,並持有魚槍,海巡人員當場依法處置,並將相關證物依法查扣。

涉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依法移送橋頭地檢署

海巡人員完成相關調查及偵訊程序後,認定本案涉及非法持有魚槍情形,依涉嫌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將簡姓男子依法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調查釐清案情。

案件後續仍須依司法程序辦理,相關責任將由檢察機關依法認定。

港區浮潛違反漁港法 另送海洋局裁處

除涉嫌違反刑事法令外,海巡人員表示,簡姓男子於漁港港區從事浮潛活動,也涉及違反《漁港法》相關規定。

因此,本案另依法函送高雄市政府海洋局辦理行政裁處,後續將由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進行處分。

海巡提醒 魚槍屬管制物品切勿違法持有

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一一岸巡隊指出,魚槍屬於依法管理的物品,民眾切勿非法持有、攜帶或使用,更不得於漁港港區從事浮潛打魚等違規行為,以免觸犯相關法令,面臨刑事責任及行政裁罰。

海巡人員也提醒,港區屬於船舶進出及作業區域,違規進入從事浮潛活動,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影響港區正常作業秩序。

海巡持續強化巡防 守護港區安全秩序

海巡署表示,未來將持續落實港區巡查及岸際安全維護工作,強化海域治安與漁港安全管理,防範各類違法案件發生。

同時呼籲民眾,如於海域或岸際發現任何可疑或違法活動,可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海巡人員將立即派員前往查處,共同維護海域安全與港區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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