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立驌/屏東報導
屏東九鵬基地日前進行衛星運載火箭測試,火箭於飛行初期出現軌道異常,隨後依既定應變程序啟動自毀機制。雖然中科院表示墜落位置位於安全管制範圍內,事件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但對於火箭異常原因、風險範圍及後續復射條件,地方仍高度關切。立法委員蘇清泉及其辦公室科技小組今(25)日舉行「中科院運載火箭失效港仔及九棚村地方說明會」,要求中央不能以「落在安全範圍」作為事件檢討終點,應以更高標準建立九鵬基地長期安全治理制度。
此次說明會由蘇清泉主持,中科院副院長簡定華、公關副主任胡萬鵬、陳志祥、系發中心副主任林正賢、九鵬基地主任馮景明、九鵬公關主任江祥魁,以及國會聯絡人詹賢文、徐俊傑等出席,就火箭試射異常經過、後續調查及地方安全議題進行說明。

蘇清泉表示,國家發展自主太空科技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他支持台灣提升太空科技與國防自主能力,也理解尖端科技研發不可能保證每一次測試都成功;但「科技試驗容許失敗,不代表公共安全可以打折」。此次事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是值得慶幸的結果,但不能因此降低檢討標準,更不能把「這次沒有出事」視為「未來就一定安全」。
他指出,「初期軌道異常」是事件現象,而不是事故原因;啟動自毀則是緊急處置手段,也不能直接等同於風險已完全受到控制。中央除了進行遙測資料分析及系統參數修正,更應在不涉及國安機密的前提下,讓地方了解異常狀況、預定與實際飛行軌跡差異、自毀啟動時序、實際墜落位置及碎片散布範圍,以及與周邊住宅、道路、部落等區域的距離。
蘇清泉要求中央進一步建立「正常飛行、軌道異常、自毀處置、最壞情境」等不同狀況的風險圖,並模擬自毀指令若出現5秒、10秒、20秒甚至30秒延遲時,可能造成的落區變化,透過科學數據及模型讓安全判斷接受公開檢驗。他強調,安全不能只是一句由執行單位提出的結論,而必須有數據、模型及專業審查作為依據。
對於中科院宣布在完成遙測分析及系統參數改善前暫停試驗,蘇清泉進一步主張,未來復射不能只由研發及執行單位自行決定。至少應完成事故根因調查、改善措施落實、地面與飛行安全驗證,以及最壞情境重新評估,並經外部航太、系統工程、災害防救及環境等專業人士審查後,才能決定是否恢復同型火箭試射。

蘇清泉表示,九鵬基地相關測試的風險發生在屏東,但國家太空政策及重大科技計畫主要由中央主導,因此地方不能只有「事後被告知」的角色。他主張成立「九鵬基地太空與試射安全地方協調委員會」,由中央相關部會、中科院、國家太空中心、屏東縣政府、滿州及牡丹等地方政府、部落代表以及外部專家共同參與,讓重大試射在執行前,就完成地方風險說明、疏散及救援演練。
蘇清泉最後提出五項具體要求,包括事故原因未查明、改善措施未完成及外部安全驗證未通過前,不得恢復同型火箭試射;公開不涉及國安機密的事故調查摘要與風險資訊;建立跨部會、跨專業且納入地方參與的安全治理機制;完成火箭殘骸、土壤、水體及生態環境檢測;以及建立長期地方安全回饋方案。
他強調,「該支持的科技發展,我們全力支持;該守住的安全底線,我們寸步不讓。」蘇清泉表示,真正成熟的國家建設,不是要求地方接受風險,而是用最高標準預防風險、用透明制度面對事故,並用完整的安全體系保障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