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嘉興/綜合報導
因應紅霞颱風逐步接近台灣海域,交通部航港局24日宣布,將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啟動近岸12浬海域警戒區管制機制,針對台灣東部及南部周邊海域實施船舶淨空措施,要求各類船舶提早撤離危險海域避風。對於未依規定撤離的船舶,將依法採取強制處置,其中外籍商船最高可面臨禁止進港處分,本國籍商船則將依規定實施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
交通部航港局指出,為降低颱風期間近岸海域船舶事故風險,將持續執行「海警發布前近岸12浬海域淨空措施」,在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即啟動預警作業,提醒航經台灣南部及東部海域的商船及各類船舶儘速駛離近岸警戒區,前往安全海域避風。
航港局表示,預警期間將透過航行警告電傳(NAVTEX)、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訊文,以及船舶交通服務中心(VTS)利用特高頻無線電(VHF)等多元方式,持續向海上船舶發布防災及航安資訊,提醒船方提前採取避風措施。
此外,當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12小時,若仍有非公務、非救援等一般船舶滯留於近岸12浬警戒區內,航港局將通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執行勸離及必要驅離作業,全面降低颱風期間海上災害發生風險。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已於115年4月27日修正發布《商港法第十九條第四項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認定基準》,新增第十款規定。未來外籍商船於颱風海域管制期間,如經海巡署二次勸離或驅離仍無正當理由滯留或錨泊於管制海域,將依法認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並依商港法裁處禁止進港。
針對本國籍商船,航港局表示,如未配合勸離或驅離措施,將依法啟動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督促航商及船舶管理公司落實安全管理責任,避免颱風期間因違規停泊而衍生海難或海洋污染事件。
交通部航港局強調,颱風期間海象變化快速,船舶應及早掌握最新氣象資訊,配合政府防災措施,提早避風,確保船員生命安全及船舶航行安全。未來也將持續與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相關單位合作,加強海域安全管理,共同維護台灣周邊海域航行秩序與公共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