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速到場了解,係民眾黃○○表示欲提領新臺幣80萬元,稱要向朋友購買汽車,惟經警方詢問相關買賣契約、對話紀錄或交易文件時,黃男均無法提出證明資料,且對於欲購買車款及交易細節亦無法清楚說明。其後黃男又改口稱欲與朋友合資開設小火鍋店,惟同樣無任何投資合約或相關文件,亦不願透露朋友姓名。
另經銀行行員告知,該筆80萬元資金為黃男向銀行申請之貸款。警方研判極可能為常見之「假投資」詐騙手法,遂耐心向黃男說明近期詐騙手法與相關案例,並進行反詐騙宣導。經警方與銀行行員努力勸說後,黃男終於打消提款念頭,成功攔阻新臺幣80萬元,避免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