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辦理114年度地籍圖重測,訂於明(1)日起至10月31日辦理重測結果公告,並同步寄發重測結果通知書給土地所有權人。台中市府地政局表示,重測區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內可前往各重測區所轄地政事務所或測區工作站閱覽相關圖籍資料,也可上網至「重測便民服務系統」(https://cris-nlsc.moi.gov.tw) 查詢,以確保自身權益。
地政局長曾國鈞表示,台中市辦理大甲、霧峰、東勢、豐原、北區、西區、南區及東區等8區8,358筆土地地籍圖重測作業,總面積達705公頃,在重測工作人員努力之下,將於明日辦理公告,計8,291筆土地,公告完成率達99%。另因涉界址爭議、法院訴訟或地籍誤謬暫緩公告的土地,後續將依規由市府不動產糾紛調處委員會召集相關當事人進行調處,待調處確定後再行補辦重測公告。
地政局進一步指出,若土地所有權人對重測公告結果有疑義,可依《土地法》第46條之3規定,在公告期間內繳費申請「異議複丈」。申請可透過土地所在之地政事務所辦理,也可上「內政部數位櫃台」(https://dc.land.moi.gov.tw/) 線上提出。各閱覽處亦提供申請書表格,方便民眾填寫。
地政局補充,各地政事務所及測區辦公室的聯絡資訊如附圖;如土地所有權人在公告期間未申請異議複丈,或經複丈結果無誤,或複丈發現錯誤而經更正確定者,主管機關將依重測結果辦理標示變更登記,並將登記結果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申請換發書狀。屆時請區內土地所有權人依照通知事項,前往土地轄屬之地政事務所辦理換發權狀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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