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今(5)日舉行第20屆第8次定期大會,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針對馬太鞍堰塞湖洪災後農業復建工作進度提出專案報告。她表示,光復鄉災區農田遭土石淹埋,對農民而言最大的衝擊不只是農作物損失,更在於部分農地遭大量土砂覆蓋後,短期內無法恢復耕作,因此縣府除辦理天然災害農糧作物及農田救助,也積極整合中央資源,加速農地整復、復耕及農民生計銜接。
陳淑雯指出,截至9月,受災地區已匡列河川治理用地約227公頃、重災區綠化造林約151公頃,受理輕、中度受災農地整復案件約210公頃,另有輕度受災農地自行復耕約224公頃,顯示災區農業復原工作正逐步推進。
在天然災害農糧作物救助方面,縣府持續協助受災農民申請現金救助,因應災情及後續颱風影響,縣府共爭取9次農糧作物天然災害救助,累計協助603戶農友、受災面積約1,526公頃,核撥救助金4,835萬元。其中光復、鳳林、萬榮等主要災區鄉鎮,約480戶、670公頃獲得救助,核發金額約2,392萬元。
農田救助部分,針對實際耕作者,依水災災害救助種類及標準辦理,農田埋沒每公頃最高可核給5萬元救助金。為加快救助金撥付速度,縣府函請受理公所參考農糧作物天然災害救助現勘紀錄,協助受災農友申請,並採分批審查、分批報送方式簡化行政程序。截至9月,光復、鳳林、萬榮等主要災區約432戶、553公頃獲得農田救助,核發金額約2,770萬元。
對於短期內無法恢復耕作的農地,縣府也與農業部農糧署合作推動專案休耕給付,範圍涵蓋豐濱、萬榮、鳳林及光復等地區,每公頃可領取4.4萬元。截至9月,已辦理專案休耕446戶、1,302筆土地、約468公頃。
陳淑雯表示,對於先前未納入專案休耕範圍,但實際確實受災的農地,縣府也邀集農糧署東區分署組成認定小組辦理現地會勘,積極向中央爭取納入適用範圍,目前已完成108筆地號、約65公頃土地會勘確認,協助受災農民度過無法生產、沒有收入的復原期。
此外,受災農業設施及設備補助也同步進行,縣府與中央共同辦理現勘及審認,協助農民降低災害損失。截至9月,相關設備補助受理案件超過770件,核定補助金額約1億2,000萬元。
在農地復耕方面,縣府依據花蓮區農業改良場提出的農田整復指引,並與光豐地區農會合作推動復耕地力養護及綠化示範田,透過種植綠肥、景觀作物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機質,讓受災土地經過一段時間養護後,再逐步恢復農業生產。
陳淑雯強調,災後農田復耕並非單純清除土砂,而是必須從農地受災程度、土壤條件,到農民未來適合種植的作物等面向整體評估與規劃。縣府將整合農改場技術、中央資源,以及農會與農民第一線需求,加速受災農地恢復生產。
她表示,馬太鞍堰塞湖災後農業復建是一項跨中央、地方、技術單位、農會與農民的長期工程。中央透過特別條例、特別預算及農業復原專案提供制度、資源與技術,縣府則負責將政策落實到災區現場,整合公所、農會,協助災損查報、補助申請及復耕協調,並持續反映農民實際需求。
陳淑雯表示,未來將持續加速地力恢復及農業生產重建,針對短期無法復耕的農地,協助農民銜接休耕、異地耕作及土地處理方案;對重災區長期治理,也將配合中央規範並強化地方溝通,透過中央與地方分工合作,讓災後復建不只是恢復農業生產,更進一步提升花蓮農村面對極端氣候的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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