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宋其佳/嘉義報導

嘉義市115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並列冊管理的不動產,依公告土地現值估算總價值約新臺幣1億8,000萬元。嘉義市政府地政處提醒,未辦繼承若長期擱置,不僅繼承關係愈趨複雜,列冊管理期滿仍無人申辦者,還可能遭公開標售,而標售價款經保管10年仍無人申領,最終將歸屬國庫。

地政處統計,115年度列冊管理的被繼承人共130人,包括土地265筆、建物26棟,土地面積約1.2公頃。許多案件往往因繼承人數眾多、意見難以整合,認為「等大家談好再辦」,一拖就是多年。隨著時間拉長,繼承人可能因代代相傳持續增加,後續協調及辦理也更加困難。

依《土地法》規定,繼承人應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繼承登記。逾期申請者,每逾1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罰鍰,最高20倍。若逾期滿1年仍未辦理,經公告3個月並通知後,由地政機關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申辦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標售所得價款保管10年,期限屆滿仍無人申領,始歸屬國庫。

「家人還沒談好怎麼分,不代表繼承登記就得一直等。」地政處長張婉芬表示,若繼承人暫時無法就遺產分配達成共識,可先由其中一人或數人代表全體繼承人,向地政事務所申請登記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不必等到所有人對遺產分配取得共識後才辦理。
地政處說明,辦理公同共有繼承登記,不須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在完成遺產稅相關程序後,即可由部分繼承人提出申請。先完成繼承登記,可避免持續逾期衍生罰鍰,也可避免不動產進一步進入列冊管理及公開標售程序。至於日後如何分配,再由繼承人協議處理。
地政處也提醒,繼承權不分性別,男女均依法享有遺產繼承權。同性婚姻配偶間,也同樣享有法定繼承權。
相關資訊可至嘉義市政府地政處「未辦繼承登記專區」查詢:https://eland.chiayi.gov.tw/cl.aspx?n=11181,或洽嘉義市政府地政處(05)2254321轉372、嘉義市地政事務所(05)2246501。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嘉義市1.8億不動產逾期未辦繼承 15年後恐從「家產變國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