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工程與消費權益要求市府加強審查機制與消保人力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桃園市議員于北辰針對捷運工程局與法務局業務質詢時要求市府在公共工程監督及消費者權益保障上加強作為。 
針對桃園捷運綠線 GC03 標工程,監察院指出材料送審資料雖列有中國廠商資訊及五星標誌,但專管顧問與監造單位未能主動查證,且逾 1 年後才由統包商自行發現,認定捷工局有「督導不周」之行政疏失。
于北辰強調,雖然該批石材未實際使用,但市府應落實精準查核機制,重塑市民對公共工程品質的信任。 
法務局:
針對桃園市消費爭議案件去年達 1 萬 10 件(較 2022 年成長 18.57%),消保官加上承辦人員僅 13 人,人力吃緊。
于北辰呼籲市府加速推動首創的「消保律師」制度、增設助理人力及優化智能化流程,並儘快落實相關預算與時間表,切實保障市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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