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環保局 垃圾與回收確實分類 守護清運人員顧安危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為保障民眾與清潔隊人員收運安全,請民眾垃圾與資源回收打包時應確實分類,如高壓瓶罐應完成「完、包、警、收」4步驟、食用性粉狀物應先加水混合後再丟入廚餘桶中、玻璃尖銳物及廢棄電池應另外打包、香灰餘燼以水澆熄滅後裝袋等高危物品再行交由資源回收車人員處理,且清潔隊清運人員進行垃圾壓縮時,亦請民眾暫停丟棄垃圾包,並保持警戒與安全距離,以防止壓縮過程中產生之意外事故。

縣長徐榛蔚表示,第一線清潔人員工作環境尤其重要,除加強清潔人員作業危害告知及災害預防教育訓練外,並呼籲民眾須共同避免高危險性物品混入一般垃圾中,另有少數事業單位藉冒一般家戶將「事業廢棄物」棄置於垃圾車輛,應委託經政府許可之合法廢棄物清運業者進行清除,避免有害事業廢棄物處理不當影響人體健康或污染環境之虞。

徐榛蔚也呼籲,由於全國清潔隊發生多起垃圾未做好妥善分類,垃圾車因壓縮具危險性廢棄物產生的意外,危險品包括1.有機溶劑噴霧罐:瓦斯罐、噴漆等高壓瓶罐,因含有易燃氣體遇到高溫及壓縮很容易引爆,切忌直接丟入垃圾車,請排空後再交給資源回收車處理。2.食用性粉狀物:麵粉、奶粉等食用粉狀物常被忽略其危險性,遇上高溫容易引發塵爆或快速燃燒,建議先加水混合後再丟入廚餘桶中。3.廢棄電池:電池中的正負離子禁不起擠壓會產生熱源,電解液遇熱膨脹,在碰撞下容易短路造成爆炸,廢棄電池請交由資源回收車。4.金紙或香灰餘燼:燒過的金紙先以水澆熄滅餘燼後再裝袋丟棄。

花蓮縣環保局亦提醒民眾,若未依規定分類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予以告發處分,唯有正確處理垃圾及分類垃圾才能避免不必要之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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