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立驌/綜合報導
在國際外送平台競逐加劇之際,Grab擬以6億美元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正由公平交易委員會審查中。此案不僅牽動市場版圖,也引發學界對競爭法審查標準的高度關注。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直言,主管機關不應僅從市占率切入,而須深入檢視背後資本結構與平台生態的整合風險。
回顧2024年底,Uber Eats曾試圖收購foodpanda台灣業務,遭公平會以「限制競爭之不利益大於整體經濟利益」為由否決。如今買方換成Grab,外界多視為全新案件,但廖義銘認為,實質結構並未改變,甚至可能透過更複雜的資本關係形成「迂迴整合」。
他指出,Uber目前持有Grab約13.1%股權,且執行長Dara Khosrowshahi亦在Grab董事會任職;同時,Uber又斥資入股foodpanda母公司Delivery Hero,持股提升至約7%。在此架構下,買方、賣方與市場主要競爭者之間形成高度交織的利益關係,使「控制力」不再僅以表決權衡量。

廖義銘強調,真正的風險不僅在股權,而在「平台入口」的集中。Grab作為主打支付、物流與會員整合的super app,一旦併購完成,將同時取得消費者數據、商家網絡與流量入口,形成難以複製的生態系優勢。「未來競爭者面對的,不只是外送服務,而是整個平台體系,」他說,市場門檻恐從「高」轉為「不存在替代入口」。
他進一步質疑,若公平會此次因買方不同而放行,恐削弱前次否決的政策一致性,「否決了一個名稱,卻未處理結構問題」。他並舉歐洲為例,指出歐盟近期已對類似股權加董事席次的結構開罰,認定可能構成聯合壟斷風險,顯示國際趨勢已將審查焦點由形式轉向實質控制與市場影響。
廖義銘認為,本案已超越單一併購案範疇,而是檢驗台灣競爭法制度能否因應跨國平台透過多層股權與策略聯盟進行市場整合。「這條底線,是刻在制度上,還是流於形式,」他說,將由本次審查結果給出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