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戰略學會研討會 吳經國博士主講「奥會模式」國際談判秘辛 退而不休續寫奧林匹克篇章

墨新聞|記者韋石/綜合報導

記者韋石/綜合報導

中華戰略學會學術研討會23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在台北市非政府組織會館(青島東路8號)舉行,邀請前國際奧會執行委員、現任奧林匹亞體育文化交流基金會主席吳經國博士蒞臨講演,主題為:「奥會模式一我國參與國際體壇談判過程」。

吳經國博士為英國利物浦大學建築博士,曾任中華民國第二位國際奧會執行委員(第一位是徐亨),也是爭取到我國以「中華臺北」名義繼續參加國際運動賽事的重要推手。研討會由中華戰略學會理事長李本京教授主持。

李本京(右)、吳經國(中)、陳鎮湘(左)。(王長河攝)
李本京。(王長河攝)
中華戰略學會學術研討會
吳經國。(王長河攝)

吳經國博士主講「奥會模式一我國參與國際體壇談判過程」,摘要內容如下:

過去數十年,海峽兩岸在處理體育賽事名稱、旗歌等相關議題時,曾面臨諸多困難與障礙。透過持續溝通與協調,大部分問題已獲得有效解決。若未妥善安排運動員參與事宜,將會影響其順利參加各類賽事,因此,團隊始終致力於排除障礙、釐清誤解,確保參賽權益。在此過程中,海峽兩岸雖未出現激烈抗爭,但仍有部分杯葛情形,經過努力皆已克服。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的起源可追溯至一戰與二戰期間,始終代表中國參與國際體壇。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原中國奧委會隨即遷往臺北,改名為中華民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此一歷史脈絡,使得海峽兩岸各自擁有不同名稱的奧委會,雙方均致力於維持自身在國際奧運體系中的代表權。

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成立於1894年,隔年於雅典舉辦首屆夏季奧運,並規定每四年舉行一次賽事,其間亦設有冬季奧運。全球各國高度重視奧運競賽,致力於派遣最優秀選手參加。1949年中國政權更替後,兩岸各自積極爭取在國際賽事中的能見度與參賽權。

王長河攝

1950年代兩岸代表權爭議

1952年芬蘭赫爾辛基奧運期間,兩岸均主張具備代表中國出賽資格,但最終雙方皆未實際參賽。1954年起,兩岸分別組團參加國際賽事,包括1956年墨爾本夏季奧運。然而,由於雙方對代表名稱堅持不下,最終導致大陸方面退出1956年奧運會,而臺北方面亦未能出席該屆賽事。

1959年國際奧會討論名稱界定

1959年,國際奧會在年度會議中針對臺灣與中國大陸代表性及名稱進行討論。會議最終決議,規定臺灣的奧會名稱雖為「中華民國奧會」,但在參與國際奧會相關活動及賽事時,必須使用「Formosa」作為代表團名稱。此項決策成為日後臺灣參與國際體育賽事的重要依據,也為未來的名稱爭議埋下伏筆。

1960年羅馬奧運以Formosa名義參賽

1960年羅馬奧運會成為臺灣首次以「Formosa」名義出席的重要歷史事件。當年臺灣奧運代表團,包括知名選手楊傳廣,雖不情願但仍依國際奧會規定,以「Formosa」名義進場。代表團在入場時表達抗議,並留下「under protest」的紀錄,象徵對此名稱安排的不同意見。這段歷史成為國際奧會檔案中的重要紀錄,也反映出當時政治現實對體育發展帶來的挑戰。

吳經國(左)、鄭禮國(右)合影。(王長河攝)

1964年東京奧運出現名稱調整

1964年東京奧運期間,國際奧會規定主辦國可用參賽國家自身語言書寫名稱。臺灣代表團雖依舊被列為「Formosa」,但東京主辦單位以中文漢字標示「中華民國」。代表團因此拿著「中華民國」名牌入場,然而由於國際文件與現場標示不同步,仍造成部分混淆與困擾。這一屆比賽顯示出國際體育組織在處理敏感政治議題時,選擇不同妥協方式的現象。

1968年墨西哥奧運名稱正式恢復

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期間,國際奧會再次針對臺灣代表團名稱進行深入討論。最終確認「中華民國」作為官方代表團名稱,並於賽事中正式使用。這成為一項具體先例,確立往後臺灣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的權利。該決議在國際體壇留下明確紀錄,也為後續相關事務提供依循基礎。

退出聯合國後參賽權受衝擊 

回顧中華民國參與奧運歷程,曾以「中華民國」名義及國旗正式代表出席奧運,這是唯一一次以正名正旗參賽的紀錄。1971年退出聯合國後,隨即在1973年於德黑蘭舉辦的亞運會會籍問題上遭遇挑戰,國際組織根據聯合國名稱變更,將「中華民國」名稱撤銷,使我方自1973年起退出多項國際體育活動。

劉榮傳(右)與會員合影。(王長河攝)

政治因素影響奧運資格 

1976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期間,加拿大總理杜魯道要求代表團不得以「中華民國」名義參賽,只能採用「臺灣」名稱。當時代表團已在洛杉磯等待轉機前往蒙特婁,但因名稱問題未獲解決,加上前總統蔣中正逝世、國家正處於哀悼期間,行政院長蔣經國明確指示必須堅持正名、國旗、國徽立場。最終臺北方面未妥協,代表團自洛杉磯撤回,導致1976年蒙特婁奧運未能成行。

會旗設計與國際協議簽署

當前所使用的奧運會旗是以梅花為主體,中央配置國徽,下方則搭配五環標誌。這面會旗設計方案經過國際奧會主席與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主席沈家銘共同簽署,成為正式協議內容。該旗幟自此固定作為國際體育賽事中的官方標誌,象徵中華臺北在奧運組織下的代表身份。

會歌選定與後續補充條件

針對會歌部分,原本尚未有明確定案,直到1983年才由中華臺北方面主動將國旗歌送交國際奧會參考,最終確立國旗歌作為正式比賽時的代表會歌。此後於國際賽事頒獎環節,若中華臺北選手獲得冠軍,典禮上即奏國旗歌。此外,協議中亦規範國際奧會將協助恢復歷年未正式公佈的徽旗事宜,並統一各方執行奧會模式,以取代過往不同意見。

當前會旗是以梅花為主體,中央配置國徽,下方則搭配五環標誌。這面會旗設計方案經過國際奧會主席與中華奧委會主席沈家銘共同簽署,成為正式協議內容。該旗幟自此固定作為國際體育賽事中的官方標誌,象徵中華臺北在奧運組織下的代表身份。

負責研討會影片製作的曹平霞理事。(王長河攝)

奧會模式歷程與談判過程

臺灣在過去多年藉由「奧會模式」順利參與國際體育賽事,包括亞運會等多項國際組織。這一模式的確立經歷多次協調談判,例如1986年亞運會於漢城舉行時,亦須逐一與相關單項協會溝通協商,最終成功解決代表權爭議。國際奧委會前成員薩馬蘭奇於臨終時特別強調,奧會模式對臺灣長遠國際參與極具代表性與重要性,呼籲各界應予以尊重並讓其延續發展。

改名議題與國際規範限制

針對社會上曾有將「Chinese Taipei」更名為「Taiwan」的提議,我本人當時極力反對,因為,國際奧委會已修改章程,僅有聯合國會員國的體育組織才可被承認為正式參賽單位,因此非聯合國會員無法透過改名方式進入或恢復正式席次。此一限制已被明文規定,並曾向政府方面詳細說明利害關係,最終促使當局暫停相關改名行動。然而,未來仍可能出現類似改名訴求,政府與社會各界應持續關注並審慎面對。

保護歷史記憶與青年教育

我目前在大陸地區推動設立四座奧林匹克博物館,包括廈門、天津、南京等地,以保存並展示兩岸體育歷史。希望透過這些博物館讓更多青年瞭解臺灣體育國際參與的曲折背景與努力過程,進一步珍惜現有成果。

薩馬蘭奇推動奧會模式緣起

前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於2001年退休時,特別向相關人士表示,臺灣雖未能完全諒解其作法,但他相信未來終將理解奧會模式的深遠影響。這一替代方案為臺灣在國際組織參與受限情況下,提供了重要突破口。隨後,包括世界貿易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等多個國際機構,臺灣均採用類似模式進行簽約參與,展現了該模式的延伸效益。

王長河攝

協會會籍恢復與國際身分

國際奧會制定奧會模式後,臺灣積極協助各單項運動協會在遭排除後恢復會籍。當時許多協會以Chinese Taipei名義重新加入國際體系,並依國際奧會設計標準制定會徽。這一連串努力使多數協會得以恢復參與權利,顯現該模式在實際操作中的成效。

投票支持北京主辦奧運

兩岸體育合作另有具體展現。2008年北京申辦夏季奧運會時,中國大陸委員因規定不得參與投票,我代表中華民國出席,並考量民族與國家整體利益,公開宣佈將投票支持北京申辦。此舉不僅考量中華民族長遠發展,也展現對國際奧會歷史進程的負責態度。

隨著北京相繼爭取2008年夏季與2022年冬季奧運主辦權,臺灣方面持續在國際體育舞臺發揮影響力,每一次投票與參與協調,均以維護兩岸和諧及提升臺灣國際地位為主要目標。而推動奧會模式與相關協作,有助於維持臺灣在全球體育組織中的參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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