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推動「114年獎勵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施計畫」,針對建築物頂層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下的私有建築物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如民宅、社區及廠房等,裝置容量每瓩獎勵3,000元,單一建物最高30萬元,總獎勵經費計7,200萬元,申請至今年10月27日或獎勵款用罄為止。經發局今(8)日舉辦說明會,希望透過獎勵計畫讓人人都能參與綠能,打造淨零減碳、永續發展綠能城市。
經發局表示,台中市日照充足、降雨少,適合推廣光電的設置,自市長盧秀燕上任以來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發展,其中太陽光電裝置容量迄今成長超過6倍,依據台電公司截至今年7月統計,台中市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88.3萬瓩,年發電量逾10億度,發電效率良好。為加強推廣屋頂型太陽光電發電設備的設置,市府今年積極向經濟部爭取經費,鼓勵市民與產業攜手投入再生能源發展、提升裝置量,加速邁向2050淨零碳排的願景。

經發局強調,設置屋頂光電不只省電費,幫助屋頂降溫、防止屋頂老化,還能有額外收入。為協助民眾快速瞭解計畫內容及申請方式,此次說明會除說明獎勵計畫及申請流程外,也提供與會人員提問及進行實務經驗交流,期盼透過獎勵計畫,降低建置光電成本門檻,提升小型案場設置意願,使太陽光電持續成為台中市再生能源發展主力,逐步實現「低碳、智慧、永續」城市願景,有效提升市民與業者的參與度,帶動光電相關產業鏈發展。114年獎勵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實施計畫詳情可參考經發局官網( https://www.economic.taichung.gov.tw/3072820/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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