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流」變「刑流」?政府獎狀變競選道具?游智彬/何恕懷赴北檢告發沈伯洋:請檢方查清是否事前策劃?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參選人(大安文山)游智彬今(24)日上午10時前往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按鈴告發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及相關人員,針對近日「新竹市政府傑出表現獎」遭劃除原市長高虹安署名後,再由沈伯洋寫上「你的市長 沈伯洋」並簽署「Puma Shen」,且相關畫面遭公開傳播一事,請求檢察官調查是否涉及《刑法》第211條、第216條、第28條及其他相關刑責。
游智彬表示,本案真正需要調查的重點,並不是單純「能不能在自己的獎狀上畫幾筆」,而是:
「政府正式核發的獎狀,可不可以經過刻意修改之後,再成為候選人的選舉宣傳道具?」

新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何恕懷指出,他也是候選人,候選人想令人印象深刻,完全可以理解,但請拿出政治人物應有的操守,向社會大眾做出應有的言傳身教。沈伯洋如果真的那麼想發獎狀給學生,請憑本事選上市長。

何恕懷批評:沈伯洋你知道你在做什麼嗎?你的意思是說,你在向高中生示範,正式的政府文件和證書是可以隨意塗改的嗎?你是台北市長候選人,你要告訴學生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怎麼會為了選舉而不擇手段呢?

游智彬:若是事前安排,就不是單純臨時簽名
游智彬指出,從公開畫面可以看到,該張「傑出表現獎」具有新竹市政府名稱、政府印文及原市長署名等政府核發文件之外觀。
然而,原有的高虹安署名遭劃除後,沈伯洋卻在同一張獎狀上寫下:
「你的市長 沈伯洋」並留下英文簽名。
游智彬表示,如果整件事情只是學生自行修改自己的獎狀,再臨時要求政治人物簽名,其刑法評價當然存在相當討論空間。
但是,如果檢方進一步查明,學生事前即與競選團隊聯繫,並安排攜帶該張政府獎狀、修改原署名、由沈伯洋重新署名、攝影,再將畫面作為「洋流」相關競選宣傳使用,法律性質就完全不同。
「到底是巧遇,還是腳本?到底是簽名,還是選舉企劃?這不是任何政治人物自己說了算,應該交給檢察官用證據查清楚。」
涉嫌變造公文書 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游智彬指出,《刑法》第211條規定,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刑法》第216條對於「行使」第210條至第215條偽造、變造文書亦設有刑事責任。
游智彬強調,他並非主張沈伯洋「已經被判定犯罪」,而是認為目前公開事證已產生值得司法調查的刑事法律問題。
尤其如果遭修改的政府文書進一步被公開展示、拍攝、剪輯並投入選舉宣傳,其是否已經超越私人紀念品範圍,進而涉及「足生損害」以及「行使」的構成要件,應交由檢察官依法認定。
此外,若檢方認為該「傑出表現獎」依其證明學生表現、能力等性質,應適用《刑法》第212條特種文書相關規定,游智彬亦請檢方一併依法審酌。
不一定親手劃掉才有責任 游智彬要求追查「誰策劃」
針對外界可能質疑「高虹安的名字又不是沈伯洋本人劃掉」,游智彬指出,這正是要求檢察官調查事前聯繫的原因。
《刑法》第2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行為者,皆為正犯。
因此,本案真正需要查清楚的是:誰提出構想?誰準備獎狀?誰決定劃除署名?誰安排沈伯洋重新署名?誰負責拍攝?誰決定將素材公開作為選舉宣傳?
如果完全沒有事前聯繫,自然應該還沈伯洋清白;但如果存在事前策劃、共同犯意與行為分工,也不能只用一句「不是沈伯洋親手劃掉」就結束法律責任的調查。
籲檢方立即保全競選團隊相關電子證據
游智彬此次告發並具體請求檢方調查、保全相關證據,包括:

  1. 系爭新竹市政府獎狀原件;
  2. 活動現場完整未剪輯影片及照片原始檔;
  3. 學生與沈伯洋本人、競選團隊相關人員事前及事後通訊紀錄;
  4. 「洋流」及競選團隊相關工作群組中與本事件有關的討論;
  5. 攝影、剪輯及社群發布人員之證詞;
  6. 何人提出攜帶獎狀及劃除原市長署名;
  7. 何人決定寫上「你的市長 沈伯洋」;
  8. 相關影片如何取得、剪輯、發布及運用於競選宣傳。
    游智彬強調,這些資料具有電子證據性質,部分資料可能遭刪除或覆寫,因此希望檢方儘速依法保全相關資料。
    游智彬:「政治創意不能凌駕政府文書公信力」
    游智彬最後表示:
    「沈伯洋把自己的政治運動叫做『洋流』,但選舉不能因為要製造流量,就讓政府正式文件成為任意修改的競選道具。」
    「今天我來北檢,不是替任何人預先判刑,而是要求司法查明真相。如果這是學生偶發的個人行為,就讓證據還原事實;但如果背後是競選團隊事前策劃,從改獎狀、簽名、拍攝到宣傳形成完整分工,那就應該依法檢驗有沒有刑事責任。」
    「選舉可以有創意,但不能沒有法律邊界;洋流要爭的是選票,不要最後流進司法。」
    游智彬表示,告發後將持續公開相關證據,並要求沈伯洋正面說明:是否事前知道學生會攜帶該張獎狀?競選團隊是否事前與學生聯繫?相關拍攝與宣傳是否事前安排?
    (新聞照片提供游智彬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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