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嘉興/綜合報導
為推動我國海事監理數位轉型,並接軌國際海運數位化發展趨勢,交通部航港局於115年7月28日正式發布「國輪國際公約電子證書使用通告」,建立國輪國際公約電子證書申請、簽發、保存、使用及驗證等完整作業規範。未來符合規定的國輪,可使用由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簽發的電子證書,降低紙本管理成本,提升船舶營運效率與港口國管制查驗便利性。
交通部航港局表示,依據《船舶法》規定,適用國際公約的國輪必須持有相關國際公約證書,並由受交通部委託的驗船機構完成船舶檢驗及證書核發。本次發布電子證書使用通告,即是參考國際海事組織(IMO)發布的電子證書聯合準則制定,適用範圍除交通部委託驗船機構核發的國際公約證書外,也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託核發的安全無線電證書。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葉協隆表示,電子證書並非只是將紙本文件電子化,而是必須建立完整資訊安全機制,確保證書內容不可遭未經授權編輯、修改或竄改。因此,本次新制規定,由財團法人驗船中心簽發的電子證書,須符合各項國際公約及法規格式要求,同時具備唯一追蹤碼、電子簽章、明確簽發來源及可驗證性等功能,確保證書的真實性與法律效力。
葉協隆指出,船舶所有人或航商完成電子證書申請後,待船舶完成檢驗或相關評鑑程序,即可由驗船中心簽發電子證書,系統並透過電子郵件寄送下載連結。船舶所有人、航商或船長應將電子證書下載保存於船舶設備內,並確保檔案完整有效,以便於各國港口國管制(PSC)單位、主管機關或依法有權查驗單位要求時,即時出示供查驗。
航港局表示,國際公約證書為國輪從事國際航運及接受港口國管制檢查的重要依據。導入電子證書制度後,不僅可有效縮短證書核發、傳遞及查驗時間,也能降低紙本證書遺失、毀損或版本更新不一致等管理風險,同時提升船舶管理效率與行政便利性。
此外,電子證書也有助於船舶所有人、航商及國內外查驗機關即時掌握證書狀態,提高資訊透明度與作業效率,符合全球海運智慧化及無紙化管理發展方向,進一步提升我國海事監理品質與國輪國際競爭力。
交通部航港局強調,未來將持續與財團法人驗船中心及國內航運業者密切合作,持續優化電子證書申請、保存、驗證及管理流程,打造更完善的海事數位治理環境,推動我國航運產業朝向智慧航運與數位轉型目標邁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