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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婉如/綜合報導
文化部(17)日公布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得獎名單,共有14案獲獎。本屆獎項首度設置總額新臺幣600萬元獎金,並整併獎項、優化評選機制,設置「保存修復類」、「管理維護類」、「保存貢獻類」、「保存傳承類」及「優良傳統匠師」等5大類別,表彰長年投入文化資產保存、修復、管理維護、技藝傳承及推廣工作的個人、團體與文化資產個案。14案得獎者實至名歸,不僅展現臺灣文化資產保存的豐碩成果,更映照一代代守護者默默耕耘的身影,讓文化記憶得以延續,厚植臺灣文化的深厚底蘊。
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依據「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設置要點」辦理,歷經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審查,由文化部政務次長李靜慧擔任有形、無形文化資產評選委員會召集人,經評選委員充分審議,並於115年6月完成決審,報請文化部長李遠核定,共計14案獲獎,各類得獎名單如下(依獲獎類別及姓氏、個案名稱筆畫順序排列):
文化部表示,「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是我國文化資產保存領域的最高榮譽,每一位獲獎者、每一件獲獎個案,都是守護臺灣文化記憶的重要力量。文化資產的價值,不僅在於保存歷史,更在於讓歷史持續走進當代生活、成為世代共享的文化資產。文化部將持續攜手各界深化保存、修復、管理維護及技藝傳承工作,匯聚更多民間力量,共同守護臺灣珍貴的文化根脈,讓文化資產在時間長河中持續發光、永續傳承。
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頒獎典禮將於115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2時於松山文創園區多功能廳舉行,相關訊息請持續關注「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方網站首頁/政府資訊公開/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專區」(www.boch.gov.tw/home/zh-tw/CH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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