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提醒進出口業者,辦理沖壓模具進口報關時,應依貨物實際用途及海關進口稅則規定,正確申報稅則號別,避免因分類錯誤影響貨物通關效率,甚至產生補稅及後續行政爭議。
高雄關表示,近期查核發現,有業者將進口沖壓模具申報為稅則號別第8480.49.00號「其他金屬或金屬碳化物用模」,適用第一欄稅率4%。經海關審查貨物性質及用途後,認定應歸列為稅則號別第8207.30.10號「冷壓及衝壓金屬片機器用衝頭及模;落鎚鍛模」,並依適用稅率10%核課相關稅捐。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該類沖壓模具主要應用於鋼板或非鐵金屬板材加工,配合沖床、油壓機等設備,進行壓斷、裁切、沖壓及成形等作業,廣泛使用於飛機、汽車、家電、鐘錶等產業零組件製造,其用途與稅則第8480節所規範的金屬鑄造模具並不相同。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解釋準則及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註解相關規定,高雄關指出,沖壓模具屬於金屬板材加工工具,應歸列於稅則號別第8207.30.10號。至於第8480節所稱之模具,則主要適用於將熔融金屬或其他材料灌入模具,待冷卻凝固後製成鑄件,兩者用途及功能明顯不同。
高雄關提醒,企業於辦理進口報關時,除應詳細確認貨物功能、用途及加工方式外,也應依照海關規定正確申報HS Code(稅則號別),避免因分類錯誤導致補稅、延誤通關,甚至增加企業營運成本。
此外,若業者對於適用的進口貨物稅則號別仍有疑義,可於貨物進口前,依據《進口貨物稅則預先審核實施辦法》,向進口地海關申請稅則預先審核,事先確認貨物分類,提升報關效率並降低徵納雙方爭議。
高雄關表示,相關申請書及作業文件可至財政部關務署入口網站下載。如需進一步了解稅則分類或預先審核作業,也可洽詢高雄關稅則預先審核服務電話(07)562-8262,由專人提供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