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區新聞網/巴威颱風逼近!航港局啟動近岸12浬船舶淨空 違規滯留最高恐遭禁止進港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因應巴威颱風逐漸接近台灣海域,交通部航港局提前啟動防颱應變措施,將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全面啟動近岸12浬海域船舶淨空機制,要求航經台灣周邊海域的各類船舶及早遠離近岸危險海域避風,降低颱風期間海上事故風險,維護航運安全與公共安全。

交通部航港局表示,為落實颱風防災超前部署,將於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啟動「近岸12浬海域淨空措施」,透過多元管道即時通知各類船舶,包括航行警告電傳(NAVTEX)、船舶自動識別系統(AIS)訊息,以及船舶交通服務中心(VTS)利用特高頻無線電(VHF)持續發布警示,提醒船舶盡速駛離警戒海域前往安全水域避風。

航港局指出,當海上颱風警報發布前12小時,若仍有非屬公務、救援或其他特殊任務的船舶滯留於近岸12浬警戒區,將立即通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執行勸離作業;如有必要,也將依法採取驅離措施,全力完成近岸海域淨空,降低颱風帶來的海難風險。

為強化颱風期間船舶管理,交通部航港局表示,已於115年4月27日修正發布「商港法第十九條第四項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認定基準」第三點規定,新增第十款內容,進一步強化海域安全管理機制。

依據最新規定,外籍商船若於颱風海域管制期間,經海巡署二次勸離或驅離後,仍無正當理由滯留或錨泊於管制海域內,將被認定有危及商港或公共安全之虞,交通部航港局將依《商港法》裁處禁止進港,以維護港區及海域安全。

至於本國籍商船,若未依規定配合勸離或驅離措施,航港局將依法啟動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要求業者全面檢討並落實船舶安全管理責任,提升颱風期間船舶航行安全與污染防制作業。

交通部航港局強調,近年極端氣候及颱風威脅日益增加,船舶若於颱風期間滯留近岸海域,不僅可能危及船員生命安全,也可能造成港區設施損害、船舶擱淺或海洋污染等重大風險。因此,呼籲所有航運業者及船長務必配合政府防颱措施,及早規劃避風航線,共同維護海域航行安全。

航港局表示,將持續密切掌握巴威颱風最新動態,並依中央氣象及防災資訊滾動調整應變措施,確保港口營運、船舶航行及海域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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