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衛生局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公務員法律責任(含反賄選、詐欺)」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花蓮報導

為建立揭弊友善文化,共創廉潔社會。花蓮縣衛生局6月26日邀請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廖榮寬辦理「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及公務員法律責任(含反賄選、詐欺)」講習,邀請各科室同仁、各衛生所、花蓮縣身心健康成癮防治所等與會,透過跨領域專業合作與經驗交流,深化衛生局依法行政的觀念,保護每一位勇於捍衛公共利益的同仁。

花蓮縣衛生局朱家祥局長表示,鑒於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自114年1月22日公布,114年7月22日施行,針對泛公部門內部揭弊者提供之保護措施,包含工作權保障、身分保密、人身安全保護以及責任減免等措施。衛生局及所屬衛生單位均屬受規範對象,新法上路有許多不明白之處,聘請主任檢察官予以解說,期能建立保護揭弊者的正確觀念與程序,營造公務員勇於揭弊、依法行政的制度文化。而本年度逢直轄縣市、鄉鎮市長及民意代表選舉,亦請其辦理反賄選及假訊息詐欺等宣導。另政風室於講習前辦理測驗及課程間說明「防貪指引衛生所篇」,以各縣市歷年衛生所曾發生之司法案例,簡化成廉政指引,請同仁留意避免觸法之情形發生。

朱家祥局長提醒,衛生局及各衛生所為基層之醫療體系一環,其醫療業務攸關於鄉親健康福祉,亦有賴於醫療及行政人員對於法規之遵守,透過主任檢察官精彩講解,可促使同仁業務執行上更加留意,而避免有誤觸紅線之情形發生,更能於專業上為花蓮地區醫療付出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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