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區新聞網 / 海關大鬆綁!船舶物料免報單門檻提高 高雄港通關再加速

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為降低航運業者營運成本並提升港口通關效率,高雄關表示,已配合115年4月8日新修正的「船舶需用物品申請驗放作業要點」,調高船舶專用物料免檢附出口報單及免查核之貨價限額,藉此簡化行政流程、提高船舶在臺補給意願,同時優化海關人力資源配置。

高雄關指出,依據最新修正規定,在不涉及沖退稅及簽審規定情況下,輸出人得免檢附出口報單之整批船舶專用物料離岸價格(FOB)上限,由原規定調高至新臺幣20萬元,可直接以「供應船舶/船員用品日用品申報表兼准單」向海關申報。

此外,海關針對船舶專用物料,以及船舶停泊港內期間或結關後航程中所需船員食用品,免派員至船邊或港內碼頭查核之整批離岸價格上限,也同步提高至新臺幣5萬元。

高雄關表示,此次制度調整,主要目的在於降低業者行政與營運成本,加速貨物通關流程,並有效提升海關整體查核與通關作業效率,對高雄港航運物流發展與港口競爭力將有正面助益。

高雄關進一步說明,停泊高雄港內船舶所採購的專用物料,或外錨區船舶採購的專用物料與船員食用品,如符合相關規定,輸出人可檢附發票及准單一式3份向海關申請辦理,無須再檢附出口報單。

其中,在港船舶船員食用品若數量合理,無論金額高低,亦可採准單方式申報,提供航運業者更大彈性與便利。

依規定,如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仍須經海關查核後方可裝運上船;若離岸價格在5萬元以下,則可免查核直接裝船,進一步簡化港區行政流程與作業時間。

高雄關最後提醒,雖然新修正措施可有效降低業者營運負擔並提升通關便利性,但業者仍應確實遵守相關規定。若整批貨物離岸價格超過5萬元,仍須依法完成海關查核程序後始得裝船,切勿擅自裝運,以免觸法受罰。

高雄關強調,未來將持續精進智慧通關與便捷措施,打造更具效率與國際競爭力的港口通關環境,協助臺灣航運與供應鏈產業穩健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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