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嘉興/高雄報導
小琉球再傳遊客騷擾海龜、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海洋保育事件。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指出,115年4月26日下午4時21分,接獲民眾通報,於小琉球花瓶岩岸際目睹一名男子觸摸海龜,並提供相關影像資料。海巡人員隨即展開追查行動,迅速查獲涉案男子,依法送辦。
海巡署表示,當時接獲報案後,立即依據民眾提供影像進行比對,確認該男子確有近距離接觸海龜之行為。隨後派員前往花瓶岩岸際進行現場查證,最終於周邊區域發現衣著特徵相符之男子,並將其帶回安檢所製作訪談筆錄。
經查,該名男性遊客為中國籍人士,係合法入境來台依親。該男子向海巡人員表示,當時獨自欣賞海景,因海龜遭浪拍打至其身旁,遂伸手將其移開。然而,海巡人員認定其「觸摸海龜」行為已違反相關法規,違法事實明確,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強調,騷擾或接觸海洋保育類野生動物,依法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最重新臺幣30萬元罰金,外籍人士同樣適用相關法律規範,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小琉球為臺灣重要的海龜保育棲地、海洋生態保護區、觀光熱門景點,當地無論在交通船上或岸際皆設有明確宣導,提醒遊客不得觸摸或干擾海龜。然而類似違規事件仍時有所聞。海巡單位再次呼籲民眾遵守保育規範,落實「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共同維護珍貴的海洋生態資源。
海巡署也提醒,如發現疑似違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立即撥打海巡署118報案專線通報,共同守護臺灣海洋生態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