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速到場了解,係民眾張○○(63歲)表示係透過友人介紹投資翡翠,誤信高獲利說法,原本甚至打算提領帳戶內270餘萬元全數投入。然而,張翁不僅無法提供任何購買證明,也說不出對方真實身分資料,且過程中神情緊張,明顯符合「假交友投資詐財」詐騙特徵。
警方當場說明常見詐騙手法,強調詐騙集團常以交友、投資為名,誘導被害人提領大額現金或匯款,待金錢交付後即失聯。經耐心勸說後,張翁恍然大悟,立即放棄提領念頭,成功守住帳戶內270餘萬元積蓄。張翁對於警方及郵局行員的即時協助表達萬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