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安全再升級 臺灣港務公司「公用場域使用須知」 將於1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墨新聞|記者王承綸/高雄報導

為了打造更安全、更有序的港區作業環境,臺灣港務公司(下稱港務公司)宣布,首度針對外部業者制定的「商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域使用須知」暨「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機制,在經歷數月的試辦與滾動式調整後,將於115年3月1日起正式上路。

圖説:基隆港於試辦期間向現場業者宣導新港區作業安全規定即將上路。(港務公司提供)

港務公司表示,本次發布的「商港公用裝卸作業場域使用須知」,適用範圍涵蓋轄下經營的七大國際商港(基隆港、臺北港、蘇澳港、臺中港、高雄港、安平港及花蓮港)之公用裝卸作業場地,包括碼頭、倉庫、露置場及空地等。過去公用作業區由裝卸業者自主管理,未來將透過本須知明確規範場域的使用行為與管理責任 。主要內容包括:

*作業前置規範:業者需在進入港區前於「臺灣港棧服務網(TPNet)」完成申請,並詳閱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作業安全管理:嚴禁超重放置貨物,非作業人員及車輛不得進入作業區域,且應於明顯處設立警告標誌,裝卸作業期間不得有妨害安全的行為等。
*環境維護要求:裝卸過程中若造成環境污染或妨害安全,須立即改善,並於作業完畢四小時內清理現場等。

導入「違規記點矩陣」,通行證管控強化管理

為了讓管理更具體,港務公司同步導入「港區違規態樣通行證管理」矩陣,將違規行為依風險等級區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及「極嚴重」四類。

圖説:港務公司巡查人員於高雄港作業現場宣導。(港務公司提供)

這套機制的核心在於「以『通行證管控』強化安全管理作為」,其裁處標準如下:

*針對個人:若發生嚴重違規,將依等級暫時停用個人通行證1至3個月。若違規行為累計達3次,將註銷並停止申辦定期及短期通行證1個月;累計達4次以上則按次累加1個月。
*針對公司:若所屬人員累計違規達5人次,或公司主體違反規定累計達5件次,將暫停該公司申辦通行證1至2週。

港務公司強調,此機制的初衷並非懲罰,而是提醒現場作業人員與公司落實自主管理,共同維護港區安全。

歷經試辦宣導,凝聚共識確保順利推動

本案自114年11月1日起已啟動為期數月的試辦宣導期,採「記點不罰」的緩衝作法,讓業者能充分熟悉新規定,試辦期間港務公司也持續與裝卸業者、相關公會及航港局進行多次座談與交流,確保新制順利推動。

圖説:高雄港中島區碼頭裝卸作業進行中。(港務公司提供)

港務公司呼籲所有港區作業相關業者與從業人員,共同遵守新制規範,自115年3月1日起,違規案件將正式納入通行證裁處紀錄,更多詳細資訊可至港務公司官網、臺灣港棧服務網(TPNet)及港區通行證申請系統公告等多種管道查詢。(公告網頁連結: https://www.twport.com.tw/service/Articles?a=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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