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電動車免徵使用牌照稅 延長至119年12月31日

墨新聞|記者張游舜/台北報導

嘉義縣財政稅務局表示,完全以電能為動力的機動車輛原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為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車輛,立法院114年12月23日三讀通過修正使用牌照稅法第5條條文,授權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將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限延長5年,至119年12月31日止,響應節能減碳、環境永續,車籍在嘉義縣的電動車同樣適用政策。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76969或05-3620909轉分機721、722、725、726、731及73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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