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新聞|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為鼓勵中高齡市民重返職場並善用就業服務資源,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此次再加碼就業獎勵金,支持45歲以上已退休及55歲以上市民朋友返回職場再就業,協助中高齡族群穩定就業。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市長盧秀燕高度重視中高齡就業議題,隨著台中市近年重大建設及大型商場陸續完工啟用,不僅帶動民生消費與產業發展,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勞工局除持續邀集在地企業提供多元職缺外,亦透過就業獎勵措施協助企業補充人力,同時支持市民朋友順利重返職場。
勞工局說明,市府推動「中高齡人力資源再運用獎勵計畫」,115年度獎勵金再加碼,只要設籍台中市且年滿45歲的求職者,向台中市就業服務站或銀髮人才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並經媒合推介成功就業,每月薪資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30日可領取最高3,000元,滿90日可領取最高7,000元,滿180日可領取最高1萬元,最高可領取2萬元,鼓勵中高齡市民穩定就業,也協助企業留用人才。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分享,47歲的王小姐過去從事倉管及行政相關工作,因原公司導入資訊系統,既有職能與需求不符而非自願離職。求職期間,王小姐曾嘗試投入餐飲業及創業,但皆未能順利發展,仍持續保持積極態度投遞履歷。後經沙鹿就業服務站安排參加徵才活動、推介面試,並說明中高齡就業獎勵金相關資源,最終順利錄取企業擔任技術人員。
就業四個月以來,王小姐認真學習油品相關知識及現場生產與品管流程,與同事相處融洽,工作表現獲得主管肯定。就服處指出,王小姐除感謝主管與同事的指導外,也特別感謝就服員積極協助推介,讓她能順利以中高齡身分進入在地企業就業,並同時申請中高齡就業獎勵金,減輕就業初期的壓力。

就服處說明,各項就業獎勵與補助專案,均須透過就業服務站開立推介卡媒合就業,並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受僱滿一定期間後,始得申請獎勵金。提醒中高齡民眾求職時,可依需求申請「中高齡就業獎勵計畫」、「55就業獎勵」或「婦女再就業計畫」,事業單位亦可運用「僱用獎助」、「繼續僱用」及「退休後再就業準備協助措施」等方案,協助中高齡勞工續留職場。
勞工局補充,市府目前於豐原區陽明市政大樓、東區勞工服務中心及海線大甲區設置3處銀髮人才服務據點,提供55歲以上市民專屬的求職與求才服務,完善大台中銀髮就業支持網絡,歡迎有需求的市民朋友及企業多加利用。更多資訊可至「45+就業資源網」(https://gov.tw/LVr)或台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s://gov.tw/Kae)查詢,亦可電洽04-2228-9111分機36200。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為中高齡就業加油 中市「中高齡就業獎勵金」協助市民就業最高可領2萬元



